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利潤最大化與民主

在香港這個商業社會,「利潤最大化」是大家都熟知的,商人做生意都有這個意識和衝動,要盡力把成本壓到最小,把利潤擴至最大。這也影響到一些人的行為,如有風駛盡艃、有着數攞到盡,甫進入社會工作就計算着要 40 歲就退休歎世界,等等。這看似積極進取,無可厚非,但只本着這原則行事,無論做生意或做朋友,一定都不受歡迎。這叫功利主義。

這也是一種政治運作。政府代表人民管理社會,而人民有不同意見,順得哥情失嫂意,怎麼辦? 那就投票吧,哪一方的人多就聽哪一方,人少的一方管他的,運用的就是功利主義原則 (Principle of Utility)。以最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和幸福為依歸,看似冠冕堂皇,它的反面意思其實就是犧牲少數人── 可能是沉默大多數人── 的利益和幸福。

從這個角度去看,所謂「民主」就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百多年來,現代社會一直在為「民主、自由、平等」而奮鬥,三者似乎「三位一體」,聯體共生,有此即有彼。仔細看看社會現實,情況不是這樣的。從上面可見,看以很民主的情況,可能很不平等,也欠自由。

三者之中,人最先得到的是自由,個體的人在大自然有各種自由,想做什麼做什麼;但很快就知道這種自由是有限制的,既受制於物理法則,也受制於叢林法則,時刻受到弱肉強食的威脅。為了安全,人都群居,平等問題於是產生,慢慢就想到民主。最初的民主據說是在群落之間的戰鬥中自然形成的,誰最有智有勇自然眾望所歸而成為首領,不講血緣、資歷。

人一旦依附到一個群體中,自由就減少;社會越進步、越複雜,政府越龐大、規管越嚴格,人的自由度便越少。你在一個地方住久了,對種種規限習以為常,到了另一個地方會覺得不方便,就是自由不一樣了。在西方,民主引起的主要反思之一,是從自由主義角度的反思與批評。

誰都說自由,但對自由的理解很不一樣。據說,自由的定義有二百多種。自由主義因而是個龐大的混合體,在現代政治哲學基本概念中,自由主義最多歧義、最富爭議,不同時代、不同學派有不同的見解和理論。在中國大陸,自由主義可以指自由散漫、不守紀律、自私自利等負面行為。在西方,它可以是施政、經濟、生活的原則,而且特別有韌性,儘管有興衰,而始終是社會的重要思潮。

在西方民主近年受到廣泛質疑之下,自由主義 (Libertarianism) 又有興起之勢,就民主對個人自主的不斷侵犯提出批判。荷蘭學者 Frank Karsten 與  Karel Beckman 的 Beyond Democracy 是這方面的代表作,香港商務最近出了一個譯本《民主以外》。這本篇幅不大的書反駁了關於民主的 13 個神話,論說很有啟發性。

據美國嘉圖學院 (Cato Institute) 的 Concepts of Libertarianism (自由主義之概念) 一文,自由主義或稱「新自由主義」接受多元和諧、職業道德、自由市場、法治和平,而強調個人權利、小政府、自發秩序。

香港人對自由的認識和體驗遠多於民主,香港的成就主要是在不知民主為何物而有相當大生活自由的時期建造起來的。

所有事物都有「度」的問題,物極則反。民主、自由、平等亦一樣。自由以至於放任,當然不可取;讓什麼東西、什麼價值觀都共存而互不干涉,寬容會流於迴避,一切都平面化,和稀泥,這恐怕亦非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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